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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央廣網寶雞9月25日消息(記者劉濤)據中國之聲《央廣新聞》報道,近日,一則“陝西寶雞規定市民在領結婚證前應無償獻血”的消息在網上引起熱議,把“無償獻血”作為“領結婚證”的前提是否合理?有什麼依據?寶雞市衛生局對此做出了回應。
  這則消息的來源是寶雞市無償獻血志願者服務大隊的官方微博,微博中說,新頒佈的《寶雞市無償獻血管理辦法》,將於10月1日起實施。《辦法》倡導現役軍人、高等院校學生至少每年無償獻血一次;新錄入機關、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在上崗前無償獻血一次;本市公民在領取機動車輛駕駛證前、男女青年在領取結婚證時、高中畢業學生在接到大學入學通知書後,都應無償獻血一次。
  消息一齣,引起了網友的熱議。有網友質疑,無償獻血怎麼成強制性的了,如果自身的身體狀況不適宜獻血,比如貧血者,是不是就不能領結婚證了?
  寶雞市衛生局昨天在其官方網站上發文稱,新修訂的《辦法》僅僅是倡導,不是強制。寶雞市中心血站副站長李拴林對記者表示,新《辦法》的制定,是完全遵照我國《獻血法》和《全國無償獻血表彰獎勵辦法》等國家法規的。在此基礎上,根據地方實際情況,對國家《獻血法》等法規進行了更進一步的細化。
  既然是倡導,為什麼要選擇領結婚證、領駕照這幾個節點?李拴林解釋稱,駕駛員屬於高風險職業,倡導讓他們無償獻血,一來是讓這些即將駕車行駛的人群建立社會責任感,安全駕駛。另外,無償獻血後對駕駛車輛的人群在意外發生後用血也是一種保障。領取結婚證的新婚夫婦,預示著已經成家立業,無償獻血也是讓他們能為社會做出一定的貢獻。但不會因為市民沒有無償獻血,就不予頒發駕駛證、結婚證等。  (原標題:陝西寶雞回應“領結婚證前應無償獻血”:倡導非強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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